乐清房产在线 发表于 2025-7-8 16:39:25

104.37亩地!乐清最新土地征收!






乐清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乐征预告〔2025〕60号)因乐清市2025年27-1号地块(纬二十一路科技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需要,拟征收沙川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https://pics-house.21yq.com/2025/0708/1751963818316383549?imageView2/2/w/800/format/webp/interlace/1/q/90一、征收范围翁垟街道沙川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共6.9580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项目规划用地红线图及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https://pics-house.21yq.com/2025/0708/17519638186141908406?imageView2/2/w/800/format/webp/interlace/1/q/90https://pics-house.21yq.com/2025/0708/17519638189067116676?imageView2/2/w/800/format/webp/interlace/1/q/90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三、其他事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及突击养殖等,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及突击养殖等的,不予补偿安置。本公告期限为 10 个工作日,自张贴次日起算。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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