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乐清城市网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新浪微博登陆

只需一步, 快速开始

查看: 4381|回复: 0

[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乐清市市场监管局开展药械化宣传及化妆品专项检查行动

[复制链接]

新浪微博达人勋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23-3-6 16:59: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快速分享:收藏到QQ书签转播到腾讯微博分享到QQ空间分享到新浪微博分享到网易微博
来自 浙江温州
      “三八”妇女节即将来临,化妆品消费进入高峰期,结合温州市市场监管局3.15行动部署要求,近日,乐清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化妆品安全专项检查,全方位压实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主体责任,尽心守护群众美丽容颜。
      该局以母婴用品店、化妆品专营店、美 容美发店等为重点检查场所。检查中,监管人员充分发挥掌上执法数字化监管功能,对化妆品有无进货查验、备案注册情况、产品标签及店内广告是否明示或暗示产品具有医疗作用,是否虚假或夸大功效宣称等开展深入检查。同时,监管人员还向经营户现场普及化妆品法律法规常识,把精准普法有效融入监管工作。此次检查累计出动监管人员45人次 ,检查相关市场主体126家次数,约谈1家,立案查处1起。
1.png

      此外,该局还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3月3日,该局机关党工委、药品分局、宣传科工作人员共同前往芙蓉镇包宅村开展药械化宣讲,结合“送药上山进岛”活动为偏远地区老少居民分享化妆品监管热点政 策、发放化妆品宣传小手册、现场推广“化妆品监管”app,搭建与群众沟通的桥梁,进一步提升群众相关法律法规意识,努力营造人人知晓、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2.png

      下一步,乐清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大对化妆品经营行业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化妆品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不定期开展相关教育宣传活动,切实增强化妆品经营者的法制观念和自律意识。

来源:乐清市场监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新浪微博登陆

Archiver|手机版|乐清城市网 ( 浙ICP备2020043312号-4  

GMT+8, 2024-9-29 09:32 , Processed in 0.048483 second(s), 3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Licensed

© 2001-2012 Comsenz In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