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乐清城市网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新浪微博登陆

只需一步, 快速开始

广告
广告
广告
广告
广告
查看: 4410|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转】乐清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关于实施机动车右转礼让行人管理措施的通告

[复制链接]

新浪微博达人勋

鲜花(0) 鸡蛋(0)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4-2-23 11:16:10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快速分享:收藏到QQ书签转播到腾讯微博分享到QQ空间分享到新浪微博分享到网易微博
来自 浙江温州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右转机动车未依法让行引发的交通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决定实施机动车右转礼让行人管理措施,将于2024年2月26日起,利用交通监控系统对①机动车右转不礼让行人等违法进行抓拍。
1.png

  请社会各单位和广大驾驶人自觉遵照执行,用实际行动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乐清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4年2月22日



如何正确右转弯礼让斑马线

●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绿灯亮时
  右转车辆应在导向车道为实线前,开右转向灯变更到右转弯车道或最右侧的机动车道内。
●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红灯亮时
  路口设置有专门的右转弯信号灯,不能通行;
  没有设置专门的右转弯信号灯,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此时,右转弯的机动车在驶出停车线后,如果遇到人行横道上的行人,或是从左侧道路上驶来的车辆,应该让行人、车辆先行。
●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
  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观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2.gif

斑马线是“生命线”

车辆右转应礼让行人

养成良好行车习惯

遵守法规文明行车

网页.jpg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为本网站转自其它媒体,相关信息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亦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有侵权请联系(0577) 62566600。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分享到新浪微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新浪微博登陆

Archiver|手机版|乐清城市网 ( 浙ICP备2020043312号-4  

GMT+8, 2025-12-21 07:35 , Processed in 0.036040 second(s), 3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Licensed

© 2001-2012 Comsenz In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