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建设厅发布《关于用好旧房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补贴政策 加快推进农房改造行动的通知》,根据该文件,农房补贴品类范围扩大。一起来看→
一、补贴标准和范围
(一)补贴标准:消费者购买用于旧房(2023年1月1日前竣工验收合格的住房)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所需物品和材料的,按照品类实际购买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且每套房最多可补贴1次,不超过2万元。
(二)城镇住房补贴材料品类 补贴品类包括饰面砖(含石材)、板材(含踢脚线、石膏线)、集成吊顶(不含电器设备)、门窗(不含入户门、智能门、智能锁)、定制柜(不含成品柜)、卫生洁具(不含智能坐便器)、墙纸(布)、涂料(含油漆)等8大类(详见下图)。

(三)农房补贴材料品类 [color=rgba(0, 0, 0, 0.9)]在《2025年浙江省旧房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所用物品材料购置补贴实施细则》的基础上,将大门、屋面瓦、砌体材料、防护栏杆等纳入农房装修改造补贴范围(详见下图)。

[color=rgba(0, 0, 0, 0.9)]注:同一套农房不可同时享受旧房装修改造和居家适老化改造两类补贴政策;对于物品和材料发票上注有“已享受国补”字样或备注已享受国补有关信息的,该物品和材料不再享受旧房装修改造补贴。
二、申请途径
补贴申请人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登录“浙里旧房装修”微信小程序,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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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材料准备

四、审核发放流程
[color=rgba(0, 0, 0, 0.9)]“浙里旧房装修”微信小程序申请——受理——审核(实地核验)——发放
五、其他
(一)本政策适用于物品和材料购置行为发生在2025年1月1日到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旧房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
(二)2024年已享受旧房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补贴的住房,不再享受2025年补贴政策。
(三)同一套房不可同时享受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和居家适老化改造两类补贴政策。
(四)对于物品和材料发票上注有“已享受国补”字样或备注已享受国补有关信息的,该物品和材料不再享受本补贴。
六、受理地址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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